两天前,武汉市招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对200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的26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其中招优录政策最为引人关注。
今年,本市有10类初中毕业生能享受优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1.6参加录取:烈士子女、兄弟姐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8参加录取: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前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3、初中阶段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4、初中毕业年级获市“女生优胜奖”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4参加录取:1、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第81名至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初中阶段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获得者;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少数民族子女;4、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