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昨日公布一项新规,市、区骨干教师均不得参加营利性质的讲座、培训班等讲学活动。所谓骨干教师包括省、市名师,特级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
新规鼓励市、区骨干教师参加社会合法团体组织的公益性质讲学活动, 讲学的主要内容是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培植学生健康心理等。骨干教师参加符合规定的讲学活动,必须事前向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备案,取得同意后方可参加。
据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统计,目前我市市、区骨干教师共有7000余名,约占全市教师总数的10%。这些骨干教师是教育的稀缺资源,也是全社会的公共财富。
近两年来,我市部分骨干教师参加一些非教育部门举办的讲座、培训班等讲学活动。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由于举办方事前未向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这些活动的性质和内容,导致社会上产生一些误解和不良影响。例如一些骨干教师宣讲中考、高考备考指导,很容易误导广大学生和家长。
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积极作用,市教育部门鼓励各区多开展如“名师课堂”、“优秀教师宣讲团”等活动,直接到学校或农村讲学,指导学生学习和教师讲课。
对违反规定、参加营利性讲学的骨干教师,教育部门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2003年1月,我市曾出台“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少数违反规定的教师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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