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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等四家唱片公司将百度、搜狐起诉至法院,以侵犯录音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百度、搜狐索赔共计1.1亿元。这不是互联网音乐搜索第一桩官司,包括环球、华纳在内的七大唱片公司曾联手起诉百度MP3搜索下载服务侵权,该案2006年11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几乎与此同时,谷歌低调地在中国启动了免费音乐下载业务。在搜索引擎们看来,音乐的免费是大势所趋天经地义的,甚至代表了音乐业的未来,而明显的,音乐的版权代理方们却并不这么看。
搜索引擎:流量决定话语权
2005年是中国数字音乐的一个春天。那一年,不少唱片公司和数字音乐网站都获得了风险投资。但是2008年,无论正版还是盗版,音乐网站们的日子却并不太好过,拿到了新一轮融资的公司屈指可数。互联网的游戏规则很简单,流量成王。而在中国的数字音乐市场上,几乎大部分的流量都在百度的MP3搜索。其他的数字音乐网站能够分到的流量并不足以让他们在这个市场上拥有足够大的话语权。面对百度,他们的感情可以用又爱又恨来形容。
百度成为传统唱片业掘墓人
百度副总裁任旭阳透露,百度已经有了一个相当清楚的定位。“我们是媒体,你拿钱,可以在我这里做广告,很多数字音乐公司,以及移动都在百度的MP3搜索上做过广告,我们本质上是广告模式。”在视频网站领域,百度流量的重要性更加明显。酷六网同悠酷网为了获得进入百度贴吧和百度网页搜索的广告位,甚至同意百度以流量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有业内人士分析,百度给上述两个公司带来的流量能够占到其总流量的30%甚至更多。
如此巨大的流量,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也蕴含着巨大的对传统模式的破坏力。甚至有唱片公司找到百度,提议只跟百度合作,忽略其他的中小音乐网站,打击盗版中小音乐网站。但百度面对看起来如此优厚的条件,评估过后的答案却是:“NO。”
在百度看来,有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是:决不放内容在自己的服务器。“因为这样就违背了搜索的本质。如果所有的内容都搬到我自己的服务器上,今天是音乐,明天是电影然后是视频以及其他百度能搜到的所有内容,那搜索业就没有成长性了。搜索就是只提供索引和链接,如果把内容都搬到本地服务器,我相信没有一个公司能支撑得住。”任旭阳说。
事实上,无论百度是否直接跟唱片公司合作、将歌曲放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它已经成为了传统唱片业经营模式的掘墓人,甚至,也在成为一批中小音乐网站的掘墓人。
周杰伦一首歌一年入账200万
迈克尔·杰克逊前不久刚刚发行了自己的经典唱片《颤栗》的25周年纪念版。这张唱片到目前为止仍然凭借过亿的销量,占据着世界上销量最高的唱片的宝座。而他的后辈们,已经永远没有机会超过他了。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用不了多久,全球一年的唱片销量就将会跟这张唱片的总销量持平甚至更低。
传统音乐行业出身的人也渐渐看清了这一点。十三月的卢中强认为:音乐必须全免费。有新歌我就放上来,利用网络作为一个通路,和搜索引擎通过分广告的模式来共生。巨鲸音乐网的陈戈曾经做过普莱公司,签约过崔健等人。现在巨鲸也开始同谷歌合作走上了免费的道路。除了已经同百度合作的百代和滚石唱片等大公司之外,内地的一些独立唱片公司也开始觉得免费在互联网已经是大势所趋。
任旭阳说:“张学友的年代,《吻别》销量超过三百万张,可是今天,周杰伦超过了张学友的影响力,但他没有一张唱片在大陆超过一百万张的销量,不是他没有超过,是自张学友之后就没有人能超过。归根结底在于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出现。当时唱片公司和艺人就是靠CD挣钱,演唱会广告排第二位。而当互联网大规模兴起的时候,用户对音乐的爱好没有变,听周杰伦的人甚至远远超过当年的张学友,街上的老太太都知道周杰伦。如果你从负面看:我一分钱挣不到。可是从正面看:我的艺人和歌曲现在可以传播给更多人。在中国,我觉得新的艺人经营模式已经不靠卖CD挣钱了。所以所谓的产业矛盾,本质上是传统内容业在面对新技术革命时如何调整商业模式,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怎么挣钱的问题。”
任旭阳介绍,一首彩铃,收入由移动与唱片公司按五五分成,而歌手则从唱片公司的收入中提取5%至15%不等。在移动的无线音乐颁奖典礼上曝光的数据显示,周杰伦的《迷迭香》2007年共被下载1215.7万次,以2元/首的信息费为准,移动和唱片公司分别拿到约1216万元的收益。因为周杰伦本身便是公司老板。因此其收入比例还会高于行业惯例的占唱片公司收入的15%。仅此一首歌周杰伦就可收入200万左右人民币。此外,周杰伦还有更加热门的单曲《菊花台》、《千里之外》等。如果《千里之外》周董与小哥的公司各按50%分账,周董从这3首歌就可收入300万左右,再加上本地通道的收入,保守估计,这3首歌在2007年度就为周董带来了近千万的进账。
音乐产业将迎来新增长
“现在是一个不同商业模式在逐步验证的过程。百度倡导这种模式是做了很深入的研究,我们研究了国外国内所有曾经出现的可能的数字音乐模式,我们觉得在互联网上最有可能做大的就是免费加广告的模式,在无线端就是彩铃和整曲下载模式。当然,我们从来不排斥和唱片公司一起探索各种可行的新模式。”在任旭阳看来,传统的版权模式已经是明日黄花:“从全球来看,音乐产业跟互联网融合会变迁成为两种商业模式:一个是3G环境下手机终端的彩铃和付费下载,另外一个是互联网上免费+广告的模式。新模式会让用户受益,也会让音乐公司比以前的收入更多。我相信,这样的模式成熟之后,会让整个音乐产业迎来历史上的又一轮高增长。”
唱片业联盟:旧世界的守灵人
虽然音乐界和互联网的从业人员都看到免费音乐将主导未来。但针对互联网的版权官司却一直没有停下脚步。
侵权与免费使用不是一个概念
根据百度自己的财报显示,2005年第四季度其净利润约为300万美元,而到2007年第四季度,这个数字已飞升至3010万美元。音著协的总干事屈景明认为,根据2007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报告显示,百度正是凭借它的音乐服务,实现了超过70%的搜索市场份额。与此同时,正版网络音乐市场迅速下滑。屈景明介绍说,2007年全年的网络著作权收入仅相当于2005年的十分之一。而选择走上正版化道路的在线音乐经营者,也因为百度的存在,迟迟不能从正版化经营中享受到其应得的经济效益,甚至被迫关门。
“百度侵权与老百姓免费使用不是一个概念。”屈景明认为,“音乐提供商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比如广告收入来盈利,可是百度把这些混为一体了,结果是两边都被侵权。有的寄生物是双赢的,而百度是吸干了音乐产业链相关企业及周边产业的一颗毒瘤”。
打官司赢不了市场
代表行业状告搜索引擎的并非只有音著协一家,在2005年9月,国际唱片业联盟(简称IFPI)代表环球、华纳等7家唱片公司,状告百度音乐在未向版权拥有者或唱片公司购买音乐使用费的情况下,提供免费的音乐试听、下载,并提供了部分盗版音乐的链接下载地址。最终百度却赢得了诉讼。
有业内知识产权人士形容,IFPI等行业协会的职能非常类似前不久美国编剧罢工时其编剧工会的作用。“但近些年,IFPI从最早一个维护共同权益减少竞争的行业组织,演变成了一个法律诉讼机构。如果没有官司,就没有这个机构的存在了。”和行业协会们的强烈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IT业界的声音。日前,美国权威科技杂志《连线》评出“全球最具创新企业四十强”,中国仅有两家企业上榜,其中百度位列第11名,联想排名第37位。此外,《连线》给百度颁奖的理由就是百度与唱片业巨头百代合作所开创的全新数字音乐模式。
事实上,唱片业行业协会也并非铁板一块。某前IFPI高层也曾经在私下谈到对未来数字版权的态度时认为,如今的版权官司数量在直线上升。而诉讼胜诉数量则是直线下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现有的版权保护模式会崩盘。与其天天打击盗版,不如正面面对新技术出现的产业矛盾,寻求共生之道。他甚至建议其他唱片公司尽快拷贝百度与百代的合作模式,扩展到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