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开始对我省职业培训进行清理,违规考试和鉴定活动将被取缔。
资格不能乱设置。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实施,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保留项目,各类企业不得自行乱冠名。
考试不能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不具备鉴定资质的机构和单位不得从事此类考试。
证书不能乱发放。通用工种的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核发,行业特有工种的证书也要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证书均可在网上查询,凡在省级网站查不到的为无效证书。
培训不能乱收费。全省统一培训鉴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培训机构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及招生广告,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
从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了解到,2008年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时间已经确定。物业管理员、秘书、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等职业资格鉴定参加全国统考,时间为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全省各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安排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六进行。技能部分需实际操作的,时间由鉴定组织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