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岗人员、失地农民自行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已提至5万元。不少读者致电咨询具体贷款程序。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就此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主要分两大步进行:首先由个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申请者可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等证件,向本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所在社区应对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个人资信状况、经营项目、经营场所等进行初审和调查,初审合格后,居委会签署推荐申请人贷款意见,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推荐。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应成立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参与组成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联合会审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贷款人申报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应召集联合会审机构对贷款人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商业银行需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